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
【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局】
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
申請資格:
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(私)立大專院校及公(私)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。
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(即新臺幣3萬3,536元以下)或具低收(中低收)入戶者。
獎勵額度:
高中(職)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。
大專院校(已含研究所)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4月10日
請將報名表繳至原資中心!(音樂系大樓,課外組對面)
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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